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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1030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1年 12月 0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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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滔(等1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业委会委员违法行为立案侦查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区信访和街道信访案件移交公安部门、检察机关的建议。各部门、各企业将根据掌握的案件情况,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将物业领域案件线索转交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

  二、关于构建一体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建议。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区起草形成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将基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紧密结合,依托群众诉求服务阵地,加强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联动配合,及时收集小区住户诉求并妥善解决。通过阵地“前移”,以党建搭阵线,以阵线汇意见,推动工作协调、资源整合、矛盾化解,着力构建目标同向、思想同识、管理同为、行动同力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专此函达。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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