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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及资格复审公告(一)

日期:2024年 01月 08日    信息来源: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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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编号及名称为:GMXCB20231103文字材料岗、GMXCB20231104全媒体记者岗、GMXCB20231105摄影后期岗)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和入围体检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要求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自行前往深圳市内或现居住地任意一家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二)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凡有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用自理。

  三、复审

  (一)复审时间

  2024年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复审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广场路一号办公区主楼101室。联系人:廖小姐;联系电话:0755-88211926。

  (三)复审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及体检报告。

  (四)注意事项

  获得复审资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审,不按时参加复审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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