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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年 01月 0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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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10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光明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要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深度广度,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形成整改合力,建立边审边改、持续整改、定期“回头看”的整改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的审议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光明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蔡颖同志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中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深入剖析,查清问题背后的原因,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推进整改成效落地落实。各单位认真落实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治理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夯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被审计单位自觉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找准症结、细化措施、紧跟进度。上一年度整改事项满意度较低的3个问题,其中关于工程招标环节管理不完善问题,已由区住房和建设局牵头出台《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入围和定标工作的通知》对招标文件、流程审核、定标成员组建等方面内容全流程进行了细化,形成统一规范,确保各招标环节合法合规;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问题,区财政局已通过充分调研,合理编制完成《深圳市光明区中期财政规划(2022-2024年)》三年滚动资金计划;政府投资项目指标调整调剂频繁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是强化行业主管监督责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印发文件、成立专班、督办提醒等方式,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开展整改,推动从体制机制层面深入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规范管理。如城市更新项目公共配套设施管理不到位问题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已修订《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区住房和建设局正在修订《深圳市光明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截至11月底12个空置物业均已安排使用。

  三是强化审计督促力度。审计机关始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抓实审计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通过不断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区人大、区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联动,形成整改合力,较好地推动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成效

  审计工作报告涵盖区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重大政策措施跟踪、重点民生和重大专项及政府投资项目五方面,涉及整改事项38个,整改责任单位23家。

  截至2022年11月底,28个事项已完成整改、7个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3个事项处于正在整改阶段。各单位通过上缴资金、落实项目资金、节约财政资金、调账等方式整改,涉及金额2.75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62项。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按照预算批复下达时限要求,及时足额拨付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二是立即要求区国资局按2021年超收收入不低于30%的比例,足额上缴一般公共预算1.2亿元,并制定《光明区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相关内容纳入《光明区2022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笔上级转移支付支出进度慢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1个事项已完成整改,1个事项正在整改中。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执行率为0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区水务局将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均用于“光明科学城海绵化改造提升工”建设,截至11月底,已支付1485.04312万元,执行率为78.16%,预计2022年12月底完成尾款支付。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执行率25.93%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卫生健康局积极做好资金分配计划,执行率已由25.93%提升至99%,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局将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尽早明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途,及时安排至具体使用单位,并加强资金执行督导力度。

  部分专项债对应项目未实现收支平衡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住房和建设局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与区财政局、深圳市住房信息平台沟通,于2022年6月7日将星河天地花园二期租金收入调整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天汇城一期保障性住房)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将天汇城一期保障性住房项目2020年9月-2021年9月期间的租金收入913.68万元用于偿还专项债2021年本息,2021年其余还本付息资金按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约定,由区财政局统筹偿还。二是督促东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尽早竣工、交付使用。三是待东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和万丈坡城市更新项目交付使用并产生租金收入时,及时与区财政局、深圳市住房信息平台沟通,加强工作衔接,将租金收入调整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用于偿还专项债本息。

  3家单位临时用款申请未按原定用途及时足额支出,涉及金额1074.73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申报管理。其中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剩余资金223.67万元上缴财政,光明街道向区财政局调减剩余指标45万元。二是退回相关金额。凤凰街道原空气监测站位于拆迁范围内,但短期内无拆除计划,街道已报请区主管部门同意后,将77万元退回区财政局。

  2.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区科技创新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财政局沟通资金拨付的合理方式,解决资金使用率较低问题。二是成立专项小组,制定软科学研究项目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监督检查计划,通过走访座谈、线上沟通及材料收集形式对17家申报单位项目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目前资金使用率由4%提升至31.62%。同时,针对资金使用率较低的项目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已下达提醒函,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资助资金的使用。三是加快开展《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修编工作,该办法已于2022年7月28日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拟根据公众意见完善后正式印发。

  缺乏企业高管人才激励资金分配监督机制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纠正不规范发放资金行为。企业已要求董事长彭彤、副董事长赵玉民将超限补助金额(共计78万元)退回公司基本户,并已重新分配给总经理熊健、副厂长陈孟禹2位系统上申报的高管(各39万元)。二是及时建章立制。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并制定了《企业高管人才激励资金分配监督约束机制》,从根源上堵塞制度漏洞。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4家单位超范围使用国土出让收入问题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审计期间,区建筑工务署已将综合应急指挥平台项目软件开发及显示终端系统设备采购事项的26.78万元资金来源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二是新湖街道、玉塘街道立行立改,对事项进行通报,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财务人员加强对《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整备项目管理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房屋征收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的学习,确保土地整备资金按规定使用。

  创新型产业用房租金未及时收缴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科技创新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已分别向中研院和神经院补充开具2022年第一、二季度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两家科研机构补缴36.01万元租金已按非税收入上缴区财政。二是后续将安排专人定期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加强创新型产业用房租金收缴管理。

  国有土地看护管养购买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事后绩效评价约束。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按照《光明区国有土地看护管养监督考核办法》的规定,已对相关管养单位采取了月度考核扣分以及扣减当月服务费用的处罚措施,合计扣减90分,折合扣除看护管养费用约21.9万元。二是完善看护管养服务合同。结合看护管养工作实际,修改国有土地看护管养服务合同,在合同第四条第二款要求看护管养巡查员分早中晚实行三班巡查制。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预算编制及执行不严格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采取以下整改措施:2022年9月-2023年12月,传承院自营收入已纳入全预算管理口径,事业收入等预算收入纳入国科大医院统一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目前传承院在申报2023年预算时,已将预算收入提交国科大医院,统一纳入医院管理。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局均已据实对挂账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区建筑工务署已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尽快报送结(决)算资料。育新学校旁西气东输阀室渣土堆放场整治工程等5个项目合计1263万元结算尾款达到合同支付条件,正进一步协调区财政部门解决“12.20”应急救援资金审批流程问题,以便加快推动结算尾款支付工作,清理往来款项挂账。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3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问题区教育局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深入自查自纠,增加人员审核流程,重点排查政府采购关键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并组织各科室财务及采购人员开展《光明区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专项培训,要求采购人员不折不扣执行相关政策规定。采购程序倒置、招标采购金额超会议审定金额、验收不到位等问题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中科院深圳医院(光明)均召开单位财务及预算管理相关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内部控制管理意识,严格规范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做到合法合规。存在同一供应商即实施具体业务,又提供绩效评价服务的问题区应急管理局要求中标第三方公司对所承接的光明区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开展项目及其他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核查项目承接部门与项目评价部门是否为同一部门。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和审核工作,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采购审批流程,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问题已完成整改。凤凰街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第一时间责令相关部门予以整改,将剩余8.81万元上缴国库。二是进一步理顺资产处置流程,及时处置资产,足额上缴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已完成整改。租赁物业空置18个月问题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考虑该地块租赁费用较高且目前暂无合理方案解决空置问题,为减少长期财政损失,已于2022年4月28日签订房屋租赁解除协议。租赁物业空置6个月的问题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今后将优化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相关流程,缩短前期各项工作的周期。在租赁选择方面多考察,多谈判,争取向房屋出租方获得一定时间的房屋免租期,避免出现类似现象。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1.光明科学城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未按要求制定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光明科学城建设发展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支出范围、预算编制及下达、使用要求、资金管理、监督以及绩效管理和相关部门职责等情况。二是已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光明区财政局关于2019-2021年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将2019-2021年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成果等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1个工程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凤凰街道已完成沥青铺设工程,现施工进度与支付工程进度已相匹配,凤凰街道将在后续相关问题上严格把关,认真核查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严格按实际完工进度审批、支付工程款项。3个工程项目延期审批不严谨的问题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光明新城整体拆迁统建上楼启动区项目塘家拆迁安置房工程,区住房和建设局已对工期延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项目实际超出合同约定天数为206天,按照每天5万元的合同逾期违约金标准,计算逾期罚款总金额1030万元拟在项目结算中直接扣除。二是光明高新园区门户区二十三号路市政工程,区建筑工务署已严格根据合同约定及项目的实际影响因素完成延期审批工作。三是凤凰街道塘家大道(光明大道-光侨路)升级改造工程,凤凰街道办事处已根据合同条款及财政评审报告对不符合延期条件的102万元进行扣除。

  2.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养老补贴的问题各单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通过电话、短信及上门走访的形式收回多发养老金补贴5.27万元。二是加强与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的沟通,通过数据共享,及时准确掌握高龄老人个人信息。三是加强社区与居民的互动,全面了解本地高龄老人动态变化情况,形成补贴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四是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加深工作人员对补贴政策的理解,把握政策执行的准确度,规范办事流程,完善信息公开,确保政策全面落实。生果金发放缺乏全区统一标准的问题各街道已普遍取消生果金发放,由普惠性的高龄津贴替代。

  居家养老服务电子化结算数据异常问题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区民政局建立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加强合同履约检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合同目标完成。二是新增居家养老服务板块功能,单次服务时长超8小时即自动结束,解决服务人员单日服务超长的问题。三是指导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定期做好区智慧养老系统与服务记录本数据核对,对每一条服务记录做好监督检查,确保服务数据如期全量、及时、高质录入系统。

  (四)重点民生和重大专项审计情况

  1.教育专项审计情况

  区域间学位资源不均衡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各街道公办学位数与常住人口数不匹配问题区教育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通过新规划学校、现状学校改扩建等方式,缓解马田、玉塘、公明街道学位压力,解决片区学校布局不均衡问题。项目建成后,玉塘街道将新增学位10320个、公明街道将新增学位9360个、马田街道将新增学位15330个。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小一保障率低的问题光明区计划2022年新改扩建修远小学等义务段学校4所,新增基础教育学位5160个;2023年,新改扩建中小学校项目6个,新增学位9090个;2024年,新改扩建中小学校项目4个,新增学位6750个;2025年,新改扩建中小学校项目9个,新增学位14430个,至2025年9月,实现公办中小学校45所,公办中小学校学位数共计99000个,届时将进一步扩大学位供给,公办小一保障率将进一步提高。

  民办教育质量有待提高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关于民办学校生均建筑面积等硬件指标与公办学校差距较大的问题区教育局结合《光明区民办中小学规范办学指标》督促各民办学校根据《广东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朝着实现“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4.5平方米以上,中学5.8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努力,鼓励民办学校通过多种方式改善教学用房条件,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功能场室配备。同时,鼓励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内区域,积极拓展专用安全的校内专用体育场地。鼓励民办学校举办者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教学条件。关于民办学校班级数量超标准的问题区教育局已与相关民办学校负责人沟通,结合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将12份整改意见书发至各相关民办学校,要求其通过减少起始年级招生人数和插班生招收人数等方式压减班级数量。同时,区教育局将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

  部分学校停车位未按规划使用造成闲置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区教育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印发《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中学部地下停车场运营方案》《深圳实验光明学校学生接送区域运作方案》,目前已经做好学校停车场对外开放的准备工作。二是区教育局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学校社会停车场收费、管理等问题,确保停车场及学校良性有序运转。

  专项经费管理存在不足问题涉及3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重复领取津补贴的问题区教育局迅速启动追回程序,并加快修订印发《光明区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2022年6月27日,1.91万元已全部退还国库。超标准领取津补贴的问题2022年6月27日9.42万元已全额退还国库。为减少人工核算导致计算错误,区教育局将从教津贴申请等业务发放工作一并纳入系统统筹。民办学校三方共管账户年末结余较大,孳息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区教育局已明确将当年秋季学期各类民办学校补贴列入次年预算编制,并延迟至次年拨付,有效消除“以拨代支”、虚增支付进度的风险隐患。印发《光明区民办学校(幼儿园)“三方共管账户”管理办法》,对拨付资金使用效率及利息上缴等方面内容进行明确。2022年7月12日,“三方共管账户”产生孳息117.56万元已全额退还国库。

  2.医院专项审计情况

  财务管理不够严格规范问题正在整改中。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医院已建立了现金日记账,在收入核算科目中增加了库存现金。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多个银行基本户进行处理。二是对现有的高值耗材采购合同进行梳理,将超合同范围使用的医用耗材整理汇总,启动医用耗材采购程序。

  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医院医务物价部通过信息化手段,每月从HIS系统导出疑似物价违规,及1-5日内重新住院的情形,发回科室申诉,对确认违规的,责令科室立即整改。二是开展培训,加强医护人员对医保、物价医疗服务项目的了解,做到合理诊治合理收费。

  社康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已于2022年7月成立由社康管理中心主任牵头的耗材管理整改专班。二是严格履行《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规范社康检验耗材采购、入库、保管、出库、领用、盘存等耗材管理工作。三是在社管中心新增耗材信息管理系统,用于完善社康申领试剂、耗材流程的OA系统,增加社康检验耗材采购的申报、计划审批流程。四是修订社管中心医用耗材、试剂采购和申领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流程。五是每季度对检验中心试剂耗材进行盘点。

  3.文体设施建设及运营绩效审计情况

  部分文体发展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涉及3个整改事项,1个事项已完成整改,2个事项正在整改中。光明书城项目仍在土方阶段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区文体局正开展光明书城回购前期工作,预计2022年年底取得预售证,待项目取得预售证后,按照回购物业建设监管协议要求,与建设方签订书城物业回购合同。二是根据回购物业监管协议,宗地开发工作将于2025完成,区文体局已将该任务继续纳入“十四五”规划落实,计划2025年启用,并成立光明书城项目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信息月报送制度等工作机制。光明区书吧建设目标未完成的问题正在整改,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与书城文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作,但因书城文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内部战略调整,深圳市公共书吧建设工作有所变动,原定的红花山、华强、花海三家书吧全部停建。区文体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继续按照要求,积极寻找公共空间,打造新型文化空间建设。6个大中型文体项目建设目标未完成的问题正在整改,区文体局积极推进玉塘文体中心、上村文体中心、光侨游泳中心、新湖文体中心项目实施。玉塘文体中心项目正开展树木迁移、管线迁改、报批报建等工作,已进场开展排水管线迁改,预计2024年底前建成;上村文体中心(茅洲河体育艺术中心)项目正在开展树木迁移、土地入库、法定图则调整等工作,7月份已进场动工,预计2024年底前建成;新湖文体中心项目已进场动工,预计2024年底前建成;光侨游泳中心项目已取得可研批复,PPP实施方案已通过区PPP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上项目均已纳入“十四五”规划。

  部分项目方案不科学,影响资金效益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部分系统闲置的问题热水淋浴系统、自助购票机、人脸识别门禁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赛事活动管理系统均已启动使用。购买服务项目测算不科学,岗位设置交叉重叠,人员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和执行《光明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以科学测算项目和避免岗位交叉重叠为导向,厘清各购买服务内容事项。

  部分图书馆建设运营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涉及3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部分社区图书馆基础配置不足的问题各街道均已不同程度的配齐基础设施如:向总馆调配增加书籍、持续研究提升街道图书馆硬件设施、配备放大镜、饮水机等专用设备,设立了轮椅、少儿阅读区或少儿阅览坐席等。部分社区图书馆长期闭馆、不提供外借服务的问题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基层图书馆正常运营,并对下派至各社区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社区图书馆的管理和指导,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图书馆电子资源馆外访问受限的问题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督促我区图书馆扩大数字阅读平台及馆外网页端可访问资源的范围。

  体彩公益金支出比例不符合规定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我区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群众体育支出占比85.16%超出规定比例15.16%,竞技体育支出占比14.84%低于规定比例15.16%(《深圳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要求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群众体育支出占比不得低于70%,竞技体育支出占比不得高于30%)。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深圳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就使用范围进行重点分解学习,严格按照体彩金管理办法执行。

  4.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情况

  部分信息系统未能发挥预期效果问题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研究,在编制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涉及方案等项目前期文件时,加强调查研究。二是加强信息化系统的实用性研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信息化系统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况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教育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逐一核查学校OA系统的建设时间和必要性,针对各学校OA系统与阳光教育云平台的“电子政务”模块存在的功能差异下发《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信息化项目重复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形成学校信息化项目重复建设情况自查工作台账。二是完善对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报批及预算审核机制,做好信息化项目宣传推广,杜绝出现重复建设情况。

  数据安全管控尚不严格问题已完成整改。各单位均已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等级保护、安全测评等要求。区政数局联合区委网信办已开展全区2022年上半年网络与信息安全现场检查工作,加强全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风险防控。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1.公办普通高中建设审计情况

  概算刚性约束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建筑工务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二十二高于2021年6月取得修编可研批复及概算批复,高中园于2021年10月取得概算批复。二是区建筑工务署后续将结合项目情况与重要节点,提前开展项目概算编制的准备工作与概算批复的沟通推进工作。

  合同管理不严谨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建筑工务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十高补充协议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条款中已扣除两个重复合同金额,涉及资金1150.81万元。二是严格合同台账管理,加强区建筑工务署法务部、招标预算部等相关人员对签订补充合同的把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区建筑工务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流程管理,严格遵守只有当使用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变更需求时,才可以办理变更程序的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人员更换的管理手续,如更换管理人员需由区建筑工务署对拟更换人员进行岗前考察;更换总承包管理人员,需先行到位接受区建筑工务署与监理单位的考察,考察合格后由监理出具考察合格意见。三是完善履约保障相关机制,将项目人员配置与到岗履约情况作为项目履约评价重点内容。

  2.小型工程专项审计情况

  难点堵点方面问题涉及3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内部管理制度,从查漏补缺的角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按制度规范工程管理全过程。二是加强项目前期论证调研,避免因土整及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三是加强工期把控,科学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建立工期动态调整机制,督促各参建单位按计划执行。四是修订结算编审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办理流程,明确工程师职责,从源头指引各参建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为结算做准备。

  工程投资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各建设单位将加强项目前期研究,深入论证项目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并进一步强化概算的限额控制作用。

  绩效评价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各建设单位将加大对项目周边的建设情况的调研力度,避免重复开挖或建而不用,减少财政资金浪费。二是重视土地性质核查,加强与规划、土整等部门的联系,合法合规开展项目建设。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各相关责任单位均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改。截至报告时点,2020年6个未完成整改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2021年38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和阶段性整改事项共35个,完成整改率92.11%,较上年增加8.78%。

  截至2022年11月底,3个事项正在整改中,分别为多个银行基本账户未及时清理问题、6个书吧建设任务仅完成3个问题、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执行率低问题,涉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水务局3家整改责任单位。经对未整改到位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原因:一是受流程时序影响。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在审计指出问题后,第一时间对接银行将多余账户进行销户处理,现阶段正在等待银行审核,预计年底能完成销户处理。二是受客观因素和环境影响。受疫情影响,合作单位书城文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内部战略调整,深圳市公共书吧建设工作有所变动,原定于2021年推动的红花山、华强、花海三家书吧全部停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继续对接相关合作单位,全力推动书吧建设相关工作。三是受工程工期影响。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资金执行率低问题因规划设计不科学造成工程进度慢、资金拨付慢,预计年底能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在坚决纠正具体问题的同时,着重解决机制制度上的缺陷,完善工作措施和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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