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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光明区问题的整改情况

日期:2023年 10月 0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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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圳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涉及光明区的5项问题,其中4项已完成整改,1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方面”共涉及1个问题

  整改情况:光明区已完成整改

  光明区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迅速整改,上缴资金。在审计期间光明区对尚未使用的土地整备业务费开展清理工作,于2023年5月完成沉淀资金上缴财政工作。

  二、关于“光明科学城启动区建设方面”共涉及3个问题

  整改情况:光明区已完成整改

  光明区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工程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备问题。一是全面梳理,完备手续。光明区政府立即全面梳理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区发展和改革局已在项目交接前完成了前期咨询协议的签订和支付,并于2023年4月20日与区建筑工务署、同济设计院签订了代建和设计相关的三方协议,相关审批手续均已完备。

  (二)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标制度,启动区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未按要求组织定性评审问题。一是整体部署,制度约束。光明区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代建项目招标管理工作规程》,全面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招标管理工作。二是从严执行招标制度。区建筑工务署已对相关代建单位进行书面警示并暂停原招标代理单位为期一年在同济集团服务分包库中的相应资格,要求代建单位吸取教训,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三)部分工程投资控制不严,启动区土建工程项目预算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专项核实,严把审核关。光明区政府要求区建筑工务署组织相关部门及代建单位开展专项核实工作,对全面建设内容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一一核实,对多计、重复计取的费用全部按照合同约定在结算时予以核减。二是关卡前移,严把预算关。区建筑工务署已责令造价咨询单位重新调整预算,扣除多计费用,确保政府投资资金合理利用。

  三、关于“临时用地监管不到位”共涉及1个问题

  整改情况:光明区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光明区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分类处置。光明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结合现行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分类处置,对现已完成项目进行梳理,分类研究临时用地的收回方案。二是加强联动,明确整改路径。2023年4月,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已与各使用单位、各街道召开协调会,沟通明确每个项目清拆、复垦、收回时间;2023年6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已专题发函区住房和建设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各街道办事处加强临时用地收回、清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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