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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交警重点整治未备案电动二轮车违法行为

日期:2020年 06月 18日    信息来源: 宝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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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7日,光明交警大队提前研判,结合辖区备案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选取光侨路、松白路、观光路等重点路段中电动二轮车违法现象较突出的16个路口作为集中整治区域,联合南山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备案电动二轮车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从光明交警大队了解到,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在光明区全面铺开至今已两个月有余,截至6月16日,备案率高达98%。通过试点,光明电动二轮车交通管理实现了“涉电动二轮车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电动二轮车治安警情大幅下降、电动二轮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显著提升、电动二轮车源头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交安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的初期效果。

  交警从现场了解到,绝大多数电动二轮车已备案上牌,仅有极少部分车辆未备案。针对未备案超标电动二轮车上道路行驶,交警依法处以扣车罚款。针对备案电动二轮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交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警告及抄写教育,加深其对交通安全的认知,从而引导其养成规则意识。行动全天共出动警力214人次,查处电动二轮车违法503宗,其中走机动车道违法行为495宗、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行为7宗、逆行违法行为1宗,查扣“涉摩涉电”车辆61辆,包括无牌电动二轮车55辆、备案电动二轮车4辆、摩托车2辆。

  “为了自身安全,切勿驾驶未备案超标电动二轮车上道路行驶。对于符合新国标的车辆,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电动二轮车备案,发放可长期使用的白色标识。”光明交警指出,驾驶电动二轮车出行时务必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并按道行驶,切莫出现闯红灯逆行、饮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的诱因,只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规才能有效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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