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4日上午6:00,汕湛高速公路揭阳市揭西县路段发生一起七辆汽车连环相撞事故,造成一辆小汽车上两人死亡(1名为中学生、1名为小学生,其中,1名中学生送医院25日上午10:30抢救无效死亡),两人受伤(其中1名为中学生);一辆货车上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已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
接报后,揭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谢耀琪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做好死者亲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全面做好路面管控,防止路面拥堵和发生次生事故;加强隐患排查,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市、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置工作。
目前,事故原因调查等善后工作正在进行。
(省应急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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