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应急管理 > 预警公告

雷电预警信号

日期:2012年 09月 24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气象台

字号:

  深圳市气象台于2012年9月24日12时5分发布全市陆地雷电预警信号,预警区域:全市陆地。

  附:

  雷电预警信号含义: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雷电影响。

  防御措施:

  1、建议停止户外易燃、易爆危险作业;

  2、市民应尽量停留在安全地方。

  深圳市气象台公报(深气警[2012]557号)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