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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日期:2012年 07月 23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气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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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气象台于2012年7月23日17时在全市发布分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预警区域:全市陆地、西部海区、东部海区。

   

  附: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

  防御措施:

  1、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停课,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的儿童;

  2、进入防风状态,停止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船舶到避风场所避风;

  3、危险地带人员撤离,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4、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准备。

   

  深圳市气象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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