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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终止行政裁决决定书(深光财书〔2023〕15号)

日期:2023年 07月 1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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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人:深圳市港湾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盛龙路2号万象天成1栋1504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创辉鸿光电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岭下路150号创者中心606 

  投诉人深圳市港湾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关于“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多功能报告厅演艺提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MCG2023000059,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6月6日受理投诉。

  2023年7月3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撤回投诉的书面申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88212751),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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