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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光财书〔2024〕7号)

日期:2024年 03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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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GMCG2024000009

  二、项目名称:凤凰街道办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菜果果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上木古社区彩姿北路28号B栋101

  被投诉人1: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大道旁

  被投诉人2: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市菜果果农产品有限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凤凰街道办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MCG2024000009,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2024年3月25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撤回投诉的书面申请。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互联网收案邮箱:sfjfyk@szgm.gov.cn,联系电话:0755-88212751),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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