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 年,光明区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制度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信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光明区信访局公布相关政策法规5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2条,区领导接访安排、财务、人事、新闻动态等信息7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光明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2年光明区信访局共收到1件来自网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较上年减少1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部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不掌握,如涉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等。二是2022年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施行,更好满足了群众对信访相关信息的了解需求。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了申请人,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光明区信访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指导意见,不断完善审查发布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完整、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光明区信访局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常态化监测检查,确保内容准确,加大信访服务、权威信息等公开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光明区信访局明确政务公开任务分工,积极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发布流程,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文书格式进行答复,并报法律顾问和区政数局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方面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专题专栏的内容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下一步,我局一是将会同区政数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做好信息公开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创新信息公开专题专栏的形式,以人民群众更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