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署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74条,其中,财政信息2条,规划计划2条,履约信息4条,政策法规2条,质量安全管理3条,通知公告561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署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较上年,增多1条依申请公开,主要为同一申请人对项目不同阶段的政府信息多次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署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是梳理发布流程。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印制了《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网站建设流程一张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推进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标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应继续优化相关工作流程。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