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将属于政务公开范围的有关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开。2022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9条。其中通知公告86条,工作动态29条,政策法规4条,财政信息3条,部门预决算3条,规划计划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项目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收到50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宗,均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及时、规范予以答复。相较去年的27宗,同比增加85.2%,主要原因为,一是公众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提高,加上网络时代的便利性,政府部门为群众提供了更便民高效的信息公开申请服务;二是部分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宽泛,对同一项目不同阶段的政府信息多次申请。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涉及行政复议1宗,结果为复议维持;涉及行政诉讼1宗,原告已自愿撤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以《条例》为指导,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灵活采取图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光明区原光明农场未完善用地手续建成区实施城市更新规定》的解读,获得群众广泛认可。二是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据《条例》规定,结合我局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编制形成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
(四)平台建设。为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局门户网站的建设,我局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切实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定时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及时、规范。
(五)监督保障。为常态化、高质量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光明区2022年聚焦科学城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强化联动,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范围与社会公众对了解信息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与群众互动不足,部分申请人对同一项目不同阶段的政府信息多次申请。
下一步,我局将以群众、企业需求为导向,按照《条例》和省、市、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为群众服务的理念,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加强引导服务,高质高效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