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将我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切实做好主动发布工作,实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我街道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条,涵盖组织机构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部门预决算信息、政府通知公告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强化服务理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街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宗,其中网上申请2宗,信函申请1宗。所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当年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数同比与上年持平,通过对事项情况进行分析,2宗涉及征地拆迁,1宗涉及政府采购。我街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工作要求,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流程,严格审核发布内容。设置社区政务公开咨询专窗,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及时、便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光明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适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目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街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设置暖心服务热线,畅通群众来电诉求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凤凰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街道将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提高信息公开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