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坚持以《条例》为指导,围绕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以公开促发展,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共发布部门预决算、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76条。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全市率先推出“元宇宙+政务服务”,打造政务服务“数字发言人”,对《关于“光明政帮办”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方案》进行解读,以科技与数字化技术赋能政务公开。聚焦企业扶持政策,举办全市首场政府开放日,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定,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规范化程度。2022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同比增长33.3%,主要原因是,随着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有所增加,另,部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不掌握。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间内回复申请人,未出现被行政复议机关纠错或法院认定违法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开展审查,严格遵循由起草科室提出具体意见,经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机构审查后,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再行发布。
(四)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及时更新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按照信息更新频率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保障维护工作。强化“i深圳”光明门户建设运营,接入社保、公积金、智慧养老、人才招聘等城市服务,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度。
(五)监督保障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列明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考核监督,制定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方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扎实推进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能力。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光明政帮办”政务服务改革,切实增强线上服务能力,为企业群众提供一键直达的线上智能“帮办”服务,同时扩大线下帮办服务范围,将服务延伸至光明区重点企业,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