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3条。其中,机构职责4条、政策法规11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3条、工作动态26条、通知公告33条、其他专栏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同比上年,依申请公开事项增加11件,根据申请情况分析,主要原因为当下网络时代的便利性,人民群众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提高,积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获取政府、社会投资项目等信息。2022年我局均按照公开条例及时予以回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目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印发《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建设集约化要求,不单独建立本单位门户网站,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门户网站予以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及时依法公开。二是积极做好咨询投诉等回复办理工作,注重回复质量,按时答复群众。三是积极参与政府网站建设、民声云诉求处理等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及水平有待提升。二是专题专栏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加强重点领域类、营商环境类等栏目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