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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年 01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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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情报指挥处(联系电话:0755-8821111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

  2022年,我局积极完成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光明区政府在线、各级新闻媒体,分局自媒体微博、微信、抖音,深入社区、学校等公共场所进行走访,全方位做好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全年围绕犯罪打击、治安管理、反诈宣传等公安工作,在国家级媒体发稿8篇,省级媒体发稿23篇,市级媒体发稿530篇,区级媒体发稿208篇,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全年通过各类渠道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1宗,其中网上申请11宗,信函申请0宗,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所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同比上年,依申请公开事项增加11宗,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重复申请和不属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造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93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在满足公众需求上仍存在进步空间,需要继续增强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公开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努力群众提供更便捷服务,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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