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光明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委宣传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深化对年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我部政务公开工作统筹,严格对照国办年报统一格式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谁的信息谁审查”“事前审查”“一事一审”等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的内部审批流程,以制度化的形式确立审查机制。
(二)持续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做好日常台账管理,2022年在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27条,包括部门年度预决算、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专项资金信息公示等内容,切实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合理性、规范性。
(三)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我部2022年行政许可处理数83件,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部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取得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不够丰富,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审批流程;紧跟时代变化与群众需求,主动做适应性调整,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