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及深圳市、光明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合法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优势,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借助各类公开平台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畅通公开渠道,保证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131条,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0项。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明确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设置专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把关全局信息公开,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按照光明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要求,全面明确相关业务领域主体责任,梳理权责清单,形成我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2022年,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数131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24条,行政执法类信息8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条,其他文件19条;切实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及时处理了10宗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为切实做好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从年初即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推进信息公开范围不断延伸、内容不断丰富,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坚决落实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收到10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及时、规范予以答复。较去年的6宗,同比增加40%,主要原因为,一是公众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提高,加上网络时代的便利性,政府部门为群众提供了更便民高效的信息公开申请服务;二是部分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宽泛,对同一项目不同阶段的政府信息多次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发现了部分问题,主要表现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内容审核仍有提升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各科室信息人员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加大各部门信息报送力度,加强信息人员的衔接与沟通,提高信息人员的提炼和升华能力,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