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数达149条,其中主要包括通知公告103条,重点园区15条,其他共31条。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监督互动栏目日常工作,包括网上咨询、部门信箱等。全年共处理12345公众热线工单、市民生诉求、人民网、政府热线、区长热线等工单2963件,全部按时办结,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全部按时办结。相较2022年的6宗,减少6宗。同比上年,依申请公开事项小幅降低,根据申请情况分析,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增多,群众获取信息渠道更广,可通过多方面渠道了解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更新并发布了《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机构职责、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政务服务、其他六个类别主动公开信息,并将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更新内容。
2.深化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更新并发布乡村振兴政策法规领域信息,充分利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让更多群众了解对口帮扶相关政策、管理办法、资金项目信息等。
3.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公开文件草案、起草文件、征求公众意见、听证公告、听证报告等,待完成印发程序后,公开印发文件及解读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召开政务公开汇报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职责和分工、程序、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了我局信息公开协调、审查、发布、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区政数局要求及相关制度规范发布政务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处置咨询投诉,对回复内容进行层层把关,按时答复群众,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含政府网站、民声诉求)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处理政务信息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我局认真落实各项信息公开任务,严格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公开信息内容主要以政策文件为主,回应群众关切需诉求问题较少等方面。
我局将加强措施改进,具体如下:一是丰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加强信息报送,提高信息发布数量与质量。二是丰富政民互动形式,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