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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 01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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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数达149条,其中主要包括通知公告103条,重点园区15条,其他共31条。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监督互动栏目日常工作,包括网上咨询、部门信箱等。全年共处理12345公众热线工单、市民生诉求、人民网、政府热线、区长热线等工单2963件,全部按时办结,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全部按时办结。相较2022年的6宗,减少6宗。同比上年,依申请公开事项小幅降低,根据申请情况分析,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增多,群众获取信息渠道更广,可通过多方面渠道了解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更新并发布了《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机构职责、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政务服务、其他六个类别主动公开信息,并将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更新内容。

  2.深化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更新并发布乡村振兴政策法规领域信息,充分利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让更多群众了解对口帮扶相关政策、管理办法、资金项目信息等。

  3.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公开文件草案、起草文件、征求公众意见、听证公告、听证报告等,待完成印发程序后,公开印发文件及解读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召开政务公开汇报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职责和分工、程序、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了我局信息公开协调、审查、发布、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区政数局要求及相关制度规范发布政务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处置咨询投诉,对回复内容进行层层把关,按时答复群众,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含政府网站、民声诉求)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处理政务信息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1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我局认真落实各项信息公开任务,严格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公开信息内容主要以政策文件为主,回应群众关切需诉求问题较少等方面。

  我局将加强措施改进,具体如下:一是丰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加强信息报送,提高信息发布数量与质量。二是丰富政民互动形式,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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