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署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7条,其中,财政信息2条,规划计划2条,履约信息4条,政策法规2条,质量安全管理10条,通知公告217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署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个,其中,2个申请事项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理,3个申请事项顺延至下一年办理。相较去年2个,增长150%,主要为公民法治意识提升,越来越多群众通过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了解相关法规政策,保障个人权益。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署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我署严格按照《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网站建设流程一张图》执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加强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署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取得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充实性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署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更多群众深入了解政务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能力。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形式公开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关注民生信息、热点信息,提升我署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