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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 01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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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国资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强化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积极做好国资集资监管领域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局官网发布信息88条。围绕企业、个体商户等群体咨询较多的内容发布区属国企重点园区情况。为有利于畅通、拓展我局与群众沟通渠道,让市民进一步了解、支持国资国企工作,我局开展了一次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1件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受理,4件通过邮寄方式受理,均在规定时间内形成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书完成回复,办结率100%。相较去年3件,增长66%,主要是社区股民申请集体资产登记信息,公众对于自身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认识不断加深,更多的人意识到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维护自身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专班人员,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开展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形成《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二是印发《光明区区属国企网站和新媒体工作指引》,加强对区属国企网站和新媒体的监管,规范其运营和管理,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益性,进一步推动区属国企网站和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平台中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工作动态、部门文件及解读、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法定公开内容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局主要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加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排查陈年文章错敏词,及时查阅、整改舆情信息,对区属国企舆情工作进行指导交流;三是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国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有进步的空间: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需进一步拓宽;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时效有待提高,办理时限需进一步缩短。

  下一步,我局将着重抓好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利用区属国企政务新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国资国企,进行更广度、更深度的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做好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各科室沟通机制,坚持各项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及时、准确发布各项工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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