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等工作。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改进行风作风、推动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街道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涵盖组织机构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部门预决算信息、政府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街道严格按照《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相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本年度共收到17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较去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部分申请人分多次申请相关信息,其中11件为同一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审发制度建设,完善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管理和登记,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技术保障,提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全年平台运行正常。提升政民互动平台服务质量,本年度共办理咨询投诉5437条,均已按规定办理并及时反馈至群众。
(五)监督保障
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定期对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检查,加强对各科室的日常指导监督,抓好有关问题整改,强化学习培训,积极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及时性和规范性需要加强、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需要深化等不足。2024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现有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细化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网站,增加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便捷性。
三是强化监督保障。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加培训次数与频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