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4条,其中,工作动态3条,通知公告13条,双拥优抚4条,退役军人风采4条。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推进政策落实,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未涉及本单位制发的规章、行政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提交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事项,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管理机制,确定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等流程,按照机构职责、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其他五个类别主动公开信息,并将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更新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暂无自建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抓落实,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编制和录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信息保密意识。将网站管理维护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考核,对在网站管理维护中,出现重大错误、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科室或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及水平有待提升,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格式不够规范。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主动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沟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相关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