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光明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制度机制,深化信访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光明区信访局公布相关政策法规4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4条,区领导接访安排、招聘信息等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光明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3年光明区信访局共收到2件来自网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同比增长50%。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部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不掌握。二是法治信访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需要更好满足群众对信访相关信息的知晓需求。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了申请人,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光明区信访局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指导意见,不断完善审查发布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完整、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光明区信访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常态化监测检查,确保内容准确。此外,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开设光明群众诉求服务公众号,加大信访服务、权威信息等公开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光明区信访局明确政务公开任务分工,积极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发布流程,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文书格式进行答复,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扎实推进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发挥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作用,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能力。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迭代升级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大依法及时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