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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公明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 01月 2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公明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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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公明街道依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推进。现将我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2023年,我街道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4条。其中机构信息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1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2条,部门预决算信息6条,政府通知公告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明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3年公明街道共受理3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均是网上申请。所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了申请人,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了充分保障。申请数量相比去年有所减少,经分析,主要原因是我街道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大了获取政府信息途径的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容易获取到政府信息。2023年,公明街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部门安排专员从事具体信息收集、筛选、加工、校对、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报送任务,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所发信息的转发、推广、宣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光明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适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目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发布信息。对外公开的每一条信息均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把关并签署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再由办公室核稿发布,并留存档案。二是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管理等重点工作纳入街道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发件数

本年废

止件数

现有效件数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公明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街道将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

  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力度

  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提高信息公开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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