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街道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推进,现将我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2023年,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5篇,涵盖机构职责信息、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部门预决算信息、通知公告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街道收到并处理18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比较去年减少了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
一是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更新动态,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安全防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街道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街道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宣传、交流、培训等方式,使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精做细做实,提升我街道整体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