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 01月 2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信息,做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条。其中,政策法规4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2条、工作动态1条、通知公告9条、项目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便民性得到加强,公众能够更容易的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从而减少了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本年度未收到提交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事项,相较去年收到1条,下降了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落实“三审三校”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暂无自建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度召开了2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对信息发布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仍需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仍需提升。

  下一步我署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