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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 01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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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光明区教育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光明区教育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88条,其中部门预决算185条,业务知识36条,通知公告58条,招考招聘73条,政策法规9条,政策通知2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光明区教育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相比去年所受理的1宗,共计增加2宗,同比增幅200%,主要原因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提高了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二是同一申请人两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具有重合性。区教育局均已依法依规答复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三审三校制度,逐步健全信息发布、留言回复等审核工作机制,各科室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

  (四)监督保障

  开通多种渠道受理群众的信访投诉,细致深入研究群众诉求,妥善回应市民关切,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光明区教育系统本年度收到各渠道信访投诉案件合计19411件,均已按规定办理并及时反馈至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光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较好,信息公开及时。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发布信息中的内容表述存在不准确的情况;二是对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否予以公开的审查能力还有待提升。

  2024年,光明区教育局将按季度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内容表述问题进行通报,并纳入考核,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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