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4条,其中就业服务信息36条,办事指南信息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8条,其他信息19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不予公开1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非职能范围信息申请1件。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光明区人力资源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职责和范围,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流程,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积极利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光明政府在线等信息公开载体,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次,涉及企业7家,切实提升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二是积极回应广大市民咨询诉求。2023年共收到网站在线咨询35件,12345电话系统来电196件,做到及时回复、按时办结。三是做好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处理工作。坚持“回应快”“效果好”的标准,切实帮助网民解决实际问题,2023年共受理人民网留言3条,时限内办结率及回复率均为100%。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二是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检查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三是及时做好咨询投诉的办理工作,压缩办理时间,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切实为广大市民群众解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宣传力度有待提升。下一步,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将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并通过光明区人力资源局信息公开平台、“光明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