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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 01月 3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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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做到积极稳妥、公开、公正、便民,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8条,其中,部门预算2条、通知公告20条、投资动态33条、投资环境3条。主动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为投资者提供清晰的投资环境和政策导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提交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事项,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明确信息公开具体职责,有力地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定时发布投资动态,通过通知公告栏目主动向群众征求意见,快速反应、主动发声,不断满足网民对光明区投资促进信息的公开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发布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的问题是信息公开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高质量招商引资将极大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我中心将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围绕“双招双引”等群众密切关注的领域热点词汇,主动扩大公开范围,确保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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