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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 01月 3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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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光明区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广东省、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政策文件要求部署落实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办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27条,包含办内工作新闻、部门年度预算、年度工作总结与年度工作思路、招聘公告等可公开与应当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我办今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宗,与去年所受理的相持平,增幅0%。2023年,我办坚持法治化、规范化,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时限和法定答复方式,依法依规答复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企业、群众需求,加强与申请人个性化信息需求的沟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不断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及水平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

  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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