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在政府在线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5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信息7条、政策解读11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2条,部门预决算信息6条,政府通知公告126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条,民生诉求热点问答信息2条,政策问答信息7条,畅游光明专栏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均已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进行回复。2023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有关申诉案件及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被追责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网站信息工作部署,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站信息更新、安全、维护等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并要求局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学习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我局编制的《网络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和保密审查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平台建设和管理,优化和完善我局门户网站以及“畅游光明”专栏建设,为政府与公众互动提供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公告页面列明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3年,我局公开征求相关政策、办法的意见6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宝贵意见和建议,并按时将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主动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并充分利用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光明文体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形式公开信息,积极提升信息公开知晓度和宣传力度。同时,围绕群众密切关注的行业领域热点信息,主动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