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光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局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1年区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4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与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
(一)加强监督保障。2021年光明区司法局根据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光明区司法局局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和保密审查程序,共召开局内部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两次,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光明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对光明区司法局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印发了《光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制度(修订版)》,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拓宽公开渠道。光明区司法局于2020年7月3日开设了“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截止2021年底,共推送456篇推文,关注量12400余人次,积极做好普法权威政务信息与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公开工作,为群众了解司法相关业务提供了便捷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光明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形式创新、内容拓展等方面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依然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及信息质量较差等问题。下一步,光明区司法局将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梳理总结工作,确保公开信息按时、按渠道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