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力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升公开水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0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信息33条,办事指南信息1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工作报告2条,仲裁送达公告63条,其他信息20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属三类内部事务信息申请1件。2021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光明区人力资源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职责和范围,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积极利用光明政府在线、宝安日报等信息公开载体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4次,涉及企业7家,加强企业违法联合惩戒,提升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二是积极回复公众问题。2021年共收到网站在线咨询55件,12345电话系统来电281件,做到及时回复、按时办结;三是做好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处理工作。坚持“回应快”“效果好”的标准,切实帮助网民解决实际问题,2021年共受理人民网留言9条,时限内办结率及回复率均为100%。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区人力资源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检查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仍需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依托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梳理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清单,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程序。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就业补贴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建设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三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