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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年 01月 2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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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一)对照政务公开要求,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等文件精神,对照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162条。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光明区民政局网络信息发布审批制度(试行)》要求,所有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和发布审批。局相关信息工作人员按照信息发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报送任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所发信息的转发、推广、宣传,并定期对已发布政务信息进行梳理检查,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性。修订完善《光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数为376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14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其他信息148条。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政民互动工作。一是主动设置意见征集、政策解读,认真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涉及重大民生问题、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相关会议及时向社会公开。2021年,我局围绕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设置了2条征集调查。二是关注政务舆情热点,积极转载并学习省、市有关政策解读文章,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三是做好咨询投诉的回复办理工作,完善回复办理机制。对区政府在线的咨询投诉、部门信箱、征集调查、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投诉咨询,坚持高效办理,及时回复,提高群众满意度。2021年,收到民声云政务热线工单47条,均能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办结率100%。

  (四)加强安全防范,保障网站正常运营。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对网络设备维护、系统运维及信息安全服务等进行管理,遵照相关制度做好维护工作,加强日常监督。2021年7月,印发《光明区民政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优化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流程。2021年,我局未发生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格式不够规范;二是部分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主动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沟通,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对接,积极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相关动态。同时加强对《条例》等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规范要求,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素养和服务水平,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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