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等上级部门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大科学装置集群配套设施、云谷片区、重大基础设施和过渡空间建设、科学城展厅和左岸科技公园展厅对外交流合作平台等工作重点,认真做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各项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工作要求和部署,我署高度重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和方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建设,扎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工作要求修改完善了《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严格审查。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自身建设,严格监督检查,绝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绝不发布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相关内容。牢固树立政府网站安全意识,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完善基础安全设施,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三)主动及时,公开准确。充分发挥“光明区政府在线”平台发布范围广、时效性强、与群众对接便捷等优势,共发布工作动态38条、通知公告39条、政策法规2条、重点领域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不足;二是政府信息深度、广度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署将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的探索,拓展政府信息的深度、广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