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光明区教育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光明教育工作实际,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并印发了《光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截至2021年底,光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光明区教育局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做好基础教育领域相关信息的公开,特别是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及结果公开,及时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信息,同时,借助报纸、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一步加强学位申请、学位建设、招考招聘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务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光明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持续提升的空间,特别是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2022年,光明区教育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方面下功夫,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区内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加大指导力度,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公开信息质量,同时加大督察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加强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及各科室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机制。加大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