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光明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升公开水平入手,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强化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具体情况如下:
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区政府在线发布栏目信息共计457余条,其中机构职责1条、政策法规4条、工作动态68条、通知公告155条、采购公告及结果公示126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信息11条、常见问题55条,证件办理33条等。
(二)处理咨询投诉类事件共计4262件,其中咨询工单789件,投诉工单1275,其他投诉件2198件,均在答复时限内督办完成,并做好回复工作。
(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督办完成,并回复申请人,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充分保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内容审核不够严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人员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加大各部门信息报送力度,加强信息人员的衔接与沟通,提高信息人员的提炼和升华能力,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