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光明区2021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分标准》政务公开指标评分标准要求,部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组织了相关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一)严格落实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保密信息审查制度。
保密信息审查工作应遵循“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的原则。我部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敏感内容。我部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形成的信息拟公开发布时,应由主办的行政机关负责保密审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征得其他机关单位同意后方可予以公开。
(二)全面加强信息审核发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一是由我部起草或印发的文件在政府网站公开前,都已按要求填写《深圳市光明区政府网站公开保密审查审批表》,报送区政数局审批后,再在政府网站公开。二是明确了一名信息安全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具体信息收集、筛选、加工、校对工作,按照信息发布要求,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所发信息的转发、推广、宣传。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明责、督责、问责的原则进行审核发布,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少、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
下一步,我部将强化意识,规范程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无缝对接,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