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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 02月 0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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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光明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国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全方位稳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服务能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光明区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总数达1169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054条,政务动态信息412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888条。“深圳光明公安”“平安光明”等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834条,共印发区规范性文件15份。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采用文字、图解、音频、数字人、新闻报道、直播等形式进行解读,非文字形式占比达100%。常态化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围绕社会民生关切及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区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共组织开展二十余场多样化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

  光明区严格按照《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相关规定,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40宗(含撤销办结53宗),同比增长165%。通过对办理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涉及住房建设领域民生问题较为突出,更多群众想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保障个人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确保稿件先审后发。落实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分类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建立政策文件库专栏,并按照主题设置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类目,不断巩固深化扩展政策文件库建设成果。

  (四)平台建设

  打造政务公开特色专题,制作发布“光明科学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专题专栏8个。创新建设网络问政新平台“政务GPT”,基于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通过强大的自然语言处理和自主学习能力,为市民问政提供新途径。加强全区网站及新媒体开办关停流程管理,强化网站和新媒体监测工作,推动光明区党政机关网站和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全链条管理制度。印发实施《光明区党政机关网站和新媒体工作指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动态调整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协调制度》《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对照责任分工,加强考核监督,逐项推动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9

  0

  8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22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0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26

11

0

0

2

1

 9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5

1

0

0

0

1

 15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38

2

0

0

1

0

 34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9

6

0

0

0

0

 2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0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61

0

0

0

0

0

6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0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8

1

0

0

1

0

80

(七)总计

876

10

0

0

2

1

 88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0

1

0

0

0

0

7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3

  2

  8

  7

  0

  3

  0

 10

  1

  0

  1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光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4年光明区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管理,抓好“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工作落实,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二是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引领,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着力提升土地整备、城市更新、住房建设等领域主动公开水平,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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