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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世行标准出台措施57条,光明首创20条

日期:2019年 08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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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2日,光明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了《光明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严格对照世界银行指标体系,对属光明营商环境短板并属区级事权的指标提出针对性优化措施,对世界银行指标体系中未涉及但符合光明实际的问题提出补充措施,最终形成17 个方面57 条具体举措,其中20条为光明在全市首创或具有光明特色的措施。通过在光明科学城试点“区域评估”、实施“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设立上市企业纾困基金、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精准指导产业用房租金价格、统租统管社区产业园区、在31 个社区设立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建立“1+6+31”司法服务体系、设立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光明工匠公寓”和大学生周转公寓、推进“1+N”社康进园区等,体现光明担当和光明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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