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 光明区全面公布25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制定发布街道层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向基层延伸。为贯彻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及创新战略, 以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光明区编制了人才支持及科技创新支持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公开促发展,深入推进建设光明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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