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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吗?

日期:2021年 12月 16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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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不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可选择当面递交或邮寄的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窗口,电话:0755-8821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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