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61号),着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营商环境,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动力,结合光明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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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 10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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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61号),着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营商环境,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动力,结合光明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