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重大行政决策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起草说明

《光明区“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日期:2021年 06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号:

  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光明区打造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攻坚期。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光明区必须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新起点上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因此,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上位文件以及《深圳市光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圳市光明区现代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5年)》(深光府〔2020〕33号)等,起草了《光明区“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编制过程

  我局成立了由局领导班子、相关科室人员、专业机构组成的编制小组专门负责编制工作。《规划》的编制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一)学习领会阶段。编制小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对光明区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提出的要求,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并深入研究了《中国制造2025》、国家及省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及相关文件,在此基础上开始了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6月,编制小组经过内部多次讨论,基本完成了《规划》基础与环境的分析,明确了《规划》的总体要求,提出了指导思想、发展路径和实现路径,并初步形成了《规划》的整体逻辑框架。

  (二)编制调研阶段。2020年7月-8月,编制小组先后到6个街道进行座谈,并深入研祥智能、卫光生物等15家以上区重点企业开展重点调研,广泛征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以《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圳市光明区现代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5年)》两个文件为导向,经参考学习深圳市、先进城市和兄弟区相关规划前期研究成果,结合光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际,完成了《规划》初稿。

  (三)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2020年9月3日,区政府相关领导听取《规划》编制情况汇报,提出了具体修改要求,为编制好《规划》指明了方向。2020年9月7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等相关部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对《规划》初稿进行研究讨论。编制小组根据上述两次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进行了修改。2020年10月23日,区政府相关领导听取了《规划》修改情况的汇报,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2020年11月19日、12月8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两次组织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等相关部门对《规划(修改稿)》进行讨论,再次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编制小组逐条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规划》增写、改写、精简文字上百处,六易其稿。2020年12月,就《规划》草案第一次书面征求各单位意见,2021年4月,就《规划》草案第二次书面征求各单位意见并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结合相关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规划》编制修改过程中,编制小组还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2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光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和规划的新精神、新要求,及时充实完善修改《规划》的内容、提法,最终形成了《光明区“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三、基本框架与主要内容

  作为产业规划,一般包括基础与环境、总体要求、重点产业、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板块,其逻辑是通过基础与环境分析形成总体思路,从总体要求出发确定重点产业和重点任务,最后是规划实施的保障,《规划》的框架基本上按这一逻辑构建的。

  《规划》的五个板块各成一章。第一章为发展基础与环境,包括发展基础、发展机遇和面临挑战三个部分。第二章是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实现路径三个部分,是“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纲。第三章为重点产业,主要选择的是对市场主体起导向作用的产业。其确定的主要依据是将《深圳市光明区现代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5年)》提出的“3+1”现代产业体系中具有主导性、集聚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发展重点,明确了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阐述了每个产业的重点领域。第四章是重点任务,是相关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做的主要工作,安排了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扶强扶专市场经济主体、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升产业服务能级、深化对外开放合作等六个方面任务。最后第五章是保障措施,包括健全规划实施组织机制、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等内容。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规划》对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应采纳的尽量采纳、能吸收的尽量吸收,但有些地方还需要做简要的说明。

  一是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规划》编制过程中,在确定产业发展重点时出现了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应该沿袭《深圳市光明区现代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5年)》所提出的“3+1”现代产业体系,把智能产业、新材料、生命科学、特色服务业列为重点;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按照国家、省市的通行做法,把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产业列为发展重点。编制小组认为,这两种意见本质是一致的,在产业发展方向并无差异,仅仅是提法上的不同。分歧的焦点有两个,一个是用智能产业表述还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两个产业表述,另一个是特色服务业是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编制小组经过慎重考虑,最终采用了后一种意见。理由如下:其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2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明确的表述,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围十分明确。其二,《建议》中,把现代服务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列,另起一段单独表述,说明服务业并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范围之内。其三,《建议》作为全国“十四五”规划编制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一个准则,统一了各级各部门规划的提法和口径,便于各个规划之间纵向和横向的衔接。

  二是关于《规划》实施是否要细化到具体产业、落实到特定企业的问题。《规划》是否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可落地性是各部门讨论的另一个焦点。这里延伸出一个问题,就是产业规划的选择性与功能性问题。长期以来,我们的产业规划习惯于通过对特定产业、特定企业的支持来实现规划目标的做法,已被实践证明是一种计划经济思维,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指出,要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近几年的市区规划也越来越明显的体现了这一点。鉴于此,《规划》遵循功能性原则,重点强调规划的目的性、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和全面性,更加突出“有为政策和有效市场”的结合。对于特定服务业的相关内容,分散在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服务能级等部分表述。同时,基于政府需要产业发展的抓手考虑,在《规划》相关章节设置了可以动态调整的具体的项目专栏,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落地性。

  三是《规划》部分内容与其他专项规划内容交叉的问题。前文提到的规划的综合性、全面性,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发展规划,必须具备产业发展重点,以及支撑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产业组织、产业升级、产业布局、产业环境等内容,形成产业发展的支撑体系。无论是《中国制造2025》《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还是各地的产业规划都对这些内容进行了阐述,《规划》与科技创新规划、空间发展规划等规划的交叉重合不可避免。

  四是关于产业布局的说明。“极点带动、轴带支撑网络化产业布局”是产业布局的基本原则,从产业布局角度看,龙大科技创新发展走廊在全市规划层面上是讲得通的,但在区级规划层面,龙大高速两侧是绿化带、仅有一两个出入口,即使未来开展市政化改造,也无法在短时间内形成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因此,《规划》提出了“打造产业发展‘两轴’”,即:深化龙大科技创新发展走廊,构建以松白路、光侨路为主的东、西部两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轴。另一个问题是重点专业化园区在《规划》产业布局主要内容中并未涉及,这是因为,一方面光明区的面积156.1平方公里,与一个大产业园区相当,如昆山开发区115平方公里、武汉光谷面积518平方公里,光明区内不同产业之间、企业之间的配套协同并无距离障碍,没有必要设定特定专业化园区。这种设定在实践中并不成功,企业会根据自身情况做自主选择。另一方面,区域产业布局的新趋势是根据产业链功能进行布局,将产业园区科学划分为总部园区、科技创新园区、先进制造园区,引导主要承担总部、研发、制造功能的企业在不同的产业功能园区集聚。但是作为产业集聚的一种指引,我们在专档里点了两大类园区,仅作为企业在光明区进行区位选择的一种参考。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