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综合办公室《深圳市光明新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深圳市光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关于《光明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中“听证组织机关一般应当在听证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公布听证报告”的规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光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光明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光明区安监局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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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 11月 0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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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综合办公室《深圳市光明新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深圳市光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关于《光明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中“听证组织机关一般应当在听证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公布听证报告”的规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光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光明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光明区安监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