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于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9:30在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430会议室召开了《光明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示。
附件:《光明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