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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行《光明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18年 09月 2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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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鼓励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拟举行《光明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6:00

  二、听证会地点

  光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929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光明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

  四、听证参加人组成

  本次听证会共12人参加,人员组成为:听证组成员3名,陈述人9名(包括:政府工作人员2名,社区工作人员2名,企业人员3名,安全生产专家1名,律师1名)。

  五、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自愿报名,如该类听证参加人超过限定人数要求,将采取抽签方式产生;如该类听证参加人未满足限定人数要求,候补听证参加人员由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六、听证会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七、听证会参加人报名办法

  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地点: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931室;

  电话:88211802;

  报名者可持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也可通过电话或邮箱报名,电话报名或者邮箱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与上相同。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表.xlsx

  深圳市光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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