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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3年 11月 0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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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要求,加快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及省、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意见,结合《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和我区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实施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就《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3年11月8日起至12月9日18时止)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5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刁工,联系电话:0755-88214244(邮编 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fcjcyk@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特此通知。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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